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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15搜尋系統:搜尋引擎14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第11屆環評委員即將於今年7月底卸任,環保署今公告「第12屆環評委員」遴選活動,即日起至本月20日接受各界推薦,環保署將進行遴選程序。而為配合環保署擬於8月1日起直播環評會議,本次新增一項「被推薦者必須同意直播」條件。環保署表示,第12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今年8月1日起,至後年7月31日止,即日起至本月20日止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環保公益團體推薦專家學者進行遴選。根據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環評委員會置委員21人,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外,有關機關代表5人,其餘委員14人,由主任委員就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中聘兼。環保署說,受推薦之專家學者除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也要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包括(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8年以上者。(二)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含)以上。(三)曾任登記立案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者。(四)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者。(五)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含)以上。(六)其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其專長分為14項領域,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文化資產、生態系統、海洋、海岸及島嶼、地形及地質、水土保持與防災、空氣品質及噪音、振動、氣候變遷與能源、水資源及水污染、廢棄物及資源循環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毒性化學物質及健康風險評估、社會、產業經濟及就業、社會公益實務等類別。除此之外,環保署也正規劃後續環評委員會議(內部討論程序時除外)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以減輕關切民眾團體舟車勞頓參與會議之負擔,因此受推薦人必須同意環評會議線上直播,並簽署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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